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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2-11-04     来源: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5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园林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园林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园林中心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区园林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方法、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为进一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党组书记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议,紧抓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问题,督促党组成员强化责任,抓好整改,确保实效,促进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10月14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根据巡察反馈的情况建立或完善制度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美长沙”建设要求有差距。

1.园林中心对长沙市“四精五有”为标准的精美长沙建设要求学得不深、悟得不透,对精细化养护管理瓶颈问题思路不广,绿化维护工作不精细不全面,在日常工作中,对位置偏远公园的绿化维护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照“四精五有”标准,将辖区园林绿化进行科学分片,做好省委周边、重要节会期间的绿化环境保障和花化彩化工作。按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6无5勤4好”养护标准,科学安排修剪、浇水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持续加强公园、绿地、绿化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1-9月份,共修剪行道树3000余株、灌木绿篱4万平方米、清除绿地杂物垃圾5万平方米、更换修复栏杆等基础设施350余处,累计补栽乔木900株,灌木98500余株、补栽补种地被植物约5万㎡,修剪绿化带、草坪7万㎡。提升业务技能,每月组织一线工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截至目前已培训8次。对九道湾生态林游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100余人次,清除杂草8000余平方米,修剪灌木绿篱6000余平方米,补栽补种7000余平方米,游园环境明显改善。

(二)反馈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不力。

2.对浏阳河风光带两岸租户加价收取电费的情况整改不主动,省发改委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定价,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任何名义的服务类费用”。园林中心在收取浏阳河风光带功能房租户电费时,未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对2018年11月起加价收取电费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直到2021年10月21日,有租户通过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中心投诉,10月28日经区优化办召开投诉办理工作会议后,园林中心才开启加收电费核算及退费工作。

整改情况:目前已经完成了所有租户电费差价退还,相关情况已报区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三)反馈问题:履职担当精神不足。

3.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园林中心履职尽责方面缺乏主动性和自我纠错意识,平时主动巡查发现问题不多,日常维护管理基本靠被动处理“12345”政务热线工单和城管“数字化”案卷。五一广场、龟山公园等多处地点保洁不及时,卫生间上锁或设施损坏无人维修,植被缺少保养,空缺的绿植未及时补栽,路灯损坏,树木因病虫害防治不力死亡或者砍伐补栽、高压线碍线枝修剪不及时等现象。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作为,按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6无5勤4好”养护标准,科学安排草坪修剪、浇水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持续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采取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人员与外包服务单位共同参与的“123”三级巡查机制,对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全力提升园林绿化整体景观效果。

4.作风建设督查通报未严格落实。2021年12月26日,某服务外包公司未服从统一安排严格履职尽责,因此园林中心于2022年1月对该公司通报批评,并作出在当季度扣除6280元维护费用处理决定,但该笔罚款截止巡察组撤点一直未扣除。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服务外包管理制度》,已将通报决定送达至责任公司,罚款将从维护款支付中予以扣除。  

(四)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压紧压实。

5.园林中心党组落实学习制度有差距,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部分专题学习未开展自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压紧压实,中心党组在加强临聘人员教育,提升重点人员意识形态隐患防范方面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截至9月份,中心根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开展集中学习12次;通过“芙蓉课堂”开展集中学习6次;及时督促干部职工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加强个人自学。今年以来已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3次,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1次。

(五)反馈问题: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6.支部党员在受到党内处分处理的情况下仍然被评优评先,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不符合个人当年实际表现情况,不能体现园林中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情况:8月19日召开支委会,撤销了3人当年评定的优秀等次。今后将严格对照党章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形成组织意见,确保民主评议结果与党员当年现实表现相符合。

(六)反馈问题:临聘人员中的党员未全部纳入支部管理。

7.园林中心临聘人员共有8名党员,仅有1人被纳入园林中心支部管理。余下7人中,组织关系在长沙市内社区的3 人,在外地的4 人,园林中心未核实该4 人是否纳入了居住地的党组织管理。

整改情况:6月份对现有临聘人员中的党员进行全面摸底,核实了个人身份,加强支部对临聘人员中党员信息的掌握。从7月开始,已将在我中心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编入党小组,纳入党员管理,目前已经参加4次组织生活,并每人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书籍一套。完善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今后的临聘人员招聘工作中,要求应聘人员写明个人身份。

(七)反馈问题:编外人员聘用不规范。

8.超指标聘用编外人员。截至2022年3月,区园林中心实际聘用人员为203名,超指标聘用30人。

整改情况:已清退超聘人员30人,目前实有聘用人员173人,已整改到位。

9.违反自定制度超年龄聘用工作人员。园林中心2020年以来共招录临聘人员51人,其中有10人超龄聘用。

整改情况:完善招工制度,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现状,调整一线临聘人员招聘条件,取消一线临聘岗位的招工年龄限制,严格聘用人员审批。

(八)反馈问题:落实上届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10.“对桂花二村房产处置不彻底”的问题。上一轮巡察中指出的关于园林中心对桂花二村某房的过户及处置问题,园林中心已经将房屋产权登记到自身名下,但是2017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租金,以及后续发生的租金,园林中心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采取其他措施予以收回。

整改情况:2022年8月12日,向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月22日,收到2017年1月至2022年9月房租,所有款项已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今后我们将按照法院判定标准,按时收取租户租金。

11.“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关于上一轮巡察中指出的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园林中心仍然存在应付式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学习内容记录过于简单,仅记录学习内容的标题,无学习交流讨论内容;个别干部学习记录笔记不一致。

整改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党员理论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按时开展政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党员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5次。8月份,对学习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汇总,督促党员做好学习和讨论记录。将个人学习研讨情况和个人笔记抽查情况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是推动区园林中心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接下来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举一反三,织紧、织密、织细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过程,成为转变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的过程,把委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加快园林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84745252;电子邮箱:310560988@qq.com。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党组

2022年11月3日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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