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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4-130255
  • 所属机构:芙蓉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3楼325室
  • 联系电话:0731-84683296
  • 负 责 人 :陈 庆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 2024-07-25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推进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和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助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拟订全区科学技术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负责研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军民融合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和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关职责。

3、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拟订区级科技创新类奖励补贴政策并牵头实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

4、编制区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工程和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组织申报管理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6、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

8、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落实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9、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区域外国专家管理工作、专家顾问团日常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区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绩效评价,负责区级科技经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组织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检查。

11、负责科技研发机构、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申报、培育和管理。

12、负责组织提出促进科技安全的总体部署、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重大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

13、承担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责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14、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和市场开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5、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配合做好维护企业稳定的相关工作。

16、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资金的申报、监管和项目审核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17、配合做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

18、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数字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创意产业发展。

19、做好工业园区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审查确定工业园区用地计划,参与研究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工作,参与协调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态势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

20、研究提出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创业相关服务工作。

21、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

22、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含稀土、黄金行业)。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及行业政策,研究和规划全区工业产业投资布局。负责工业产业促进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

23、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市场分析、信息发布和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企业工业物流和服务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24、负责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信息产业发展。承担通信安全和应急通信协调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25、配合做好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无线电台(站)监管工作,配合处理军地间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配合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配合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26、指导、协调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引进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27、负责联系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等通讯部门驻区机构。

2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报账、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劳资人事、文明创建、建议(提案)办理、行政后勤、信访、档案、党建、党风廉政、支部、工会、老干等工作。

2、创新发展科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社会研发投入及奖励、科技项目、政策法规、科技服务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3、科普人才科

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政产学研、科技奖励、创新平台、外国专家和科技人才、科普宣传等工作。

4、工业产业发展科  

负责经济运行、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中小微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改制、信访维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等工作。

5、信息化推进科

负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产业、无线电管理、两化融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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