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芙蓉区严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联合惩戒5条措施》的解读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道路交通违法,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针对“两客一危”、普货运输(含4.5吨以下车辆货运企业)、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运输企业制定《芙蓉区严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联合惩戒5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措施》主要是根据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相关工作部署,区领导关于严控事故和交通违法,进一步把压力传导至企业、从业人员的指示精神等制定。
二、出台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行为。通过联合惩戒,进一步倒逼企业自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内容
1.上榜必警示约谈
依据省、市安委办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风险画像报告,对平均违法率排名靠前被省、市通报或评为高风险的企业,由区交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约谈,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企业做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承诺。
2.违法必通报曝光
区交安委每月对违章上榜企业、高风险企业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范围通报,在交通局门户网站和安全芙蓉公众号曝光。企业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成员的一并向有关人大、政协、行业协会通报。违法上榜的车辆及驾驶员通报至企业主要负责人。
3.失职必从严处罚
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事故和违章,一年内企业2次违法上榜或评为高风险企业,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联合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当月违章车辆责令停业整顿一周。企业拒不采取措施管控事故和违章,一年内3次以上违法上榜,对企业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责令当月违法车辆停业整顿一周,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罚款行政处罚。
4.亡人必从严追责
企业所属车辆发生亡人事故,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企业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从严处罚驾驶员和企业负责人。发生事故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一周,全员吸取事故教训,一年内不予新增车辆。
5.满分必注销资格
交警部门执法落实“谁违法、处理谁”。对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通报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对驾驶证记12分的驾驶员要通报行业管理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并将驾驶员纳入“黑名单”管控。
芙蓉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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