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第六届凯发一触即发第28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
地点:区政府524会议室
议题:
一、研究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情况;
二、研究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河湖长制工作,审议《芙蓉区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送审稿)》;
议定事项:
会议听取了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城建投、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韭菜园街道、马王堆街道关于上述议题的情况汇报,经过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研究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开展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以更高站位、全局视野深刻认识和把握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做好。
会议强调,要把法治建设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高标准完成,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被督察单位要强化担当,根据督察通报提出的建议,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职。各相关单位、街道要严格落实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规范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对“放管服”改革中新出现的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制事后核查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厘清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机制,并牵头梳理审管分离改革中职能交叉问题,研究形成过渡时期工作办法。未被督察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建设“一盘棋”思想,严格对标对表督察细则,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会议原则通过《芙蓉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送审稿)》《芙蓉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处理流程(送审稿)》,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区政府督查室、司法局要跟踪督办,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
二、关于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河湖长制工作,审议《芙蓉区2023 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送审稿)》
会议肯定了近几年我区在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会议明确,由财政局牵头,尽快落实帮扶资金拨付工作;由隆平高科技园牵头,确保年内在产业帮扶上有新突破;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供需摸底,做好结合文章,确保实现以城带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目标,相关工作要进行综合研究并报区委议定;其他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各司其职,继续做好资金支持、人才支持、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等工作,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更高成效。
会议肯定了我区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会议要求,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巡河护河职责,各有关单位和街道要协作联动、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原则通过《芙蓉区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送审稿)》《芙蓉区2023年实施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清单(送审稿)》,由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会议要求,要加强蓝藻治理有关工作的谋划部署,由生态环境分局和农业农村局主动与辖区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对接,科学推动蓝藻防治有关工作,由财政局统筹安排好蓝藻防治工作经费,为蓝藻治理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会议明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浏阳河风光带东西两岸的设施设备维护、绿化维护和清扫保洁工作等常规性管理工作,浏阳河风光带沿岸相关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治理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治安管理、噪声防治等社会性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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