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二批次)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2批次不合格的餐饮具进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依法对长沙市芙蓉区董记老清泉涮羊肉坊肉碟(自消毒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依法对长沙市芙蓉区育才学校饭碗(自行消毒)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本局对当事主体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抽检批次不合格的产品在收到报告后已经使用完毕。当事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后已排查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经复查,现场未发现食品安全异常情况。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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